婚外赠与财产能否追回?法院这样判

婚外关系中的大额转账和购车,分手后能否要求返还?

东莞虎门曾有一起引发关注的案件:一名已婚男子与婚外对象交往期间,向对方转入大额资金,并共同购置车辆。关系破裂后,男子又与原配一起将对方告上法庭,要求返还此前赠与的财产。法院最终结合财产来源、处分权归属以及实际使用情况,判令返还部分财产,相关判决已生效。

案件经过:从婚外交往到对簿公堂

资料显示,男方马某军与原配于2002年登记结婚,婚后多年生活平静。2009年初,他在酒吧结识易某,随后发展为不正当关系。同年6月,双方一度前往云南共同生活,马某军还向易某账户存入90万元。之后,两人又用42.5万元购买了一辆奔驰轿车,并登记在易某名下。

随着关系变化,双方开始出现矛盾。马某军后来以各种理由让易某返回东莞,易某发现异常后报警。此后,围绕车辆和资金的归属问题,双方纠纷不断。2011年,马某军与原配共同起诉易某,要求返还相关财产。

法院认定: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处分权要区分

庭审中,双方对90万元的来源争议较大。马某军主张,这笔钱来自其与妹妹合伙经营的企业;易某则称是他人委托存入,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。法院综合证据后,采信了马某军的说法,认定该笔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
在此基础上,法院进一步分析:90万元中,马某军与原配各享有45万元的处分权。马某军对自己可处分的45万元进行赠与,可以视为有效;而涉及原配份额的赠与,则因未经同意而被认定无效。

返还范围:结合已花费金额作出调整

法院还查明,42.5万元购车款以及后续共同花费,已经消耗了部分资金。按照双方实际使用情况折算后,法院支持了原配要求返还的部分财产,但并非全额返还,最终判令易某返还21.25万元。

法官表示,该判决兼顾了公序良俗与公平原则,也提醒公众: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时,处分行为并非可以随意进行。

延伸提醒:类似纠纷常见的几个问题

这类案件的核心,不只是“感情对错”,更在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、是否存在有效处分以及返还范围如何确定。对普通家庭来说,遇到类似争议,及时保存转账记录、购车凭证和沟通证据,往往比事后争执更重要。

免责声明:本文内容仅供健康科普参考,不构成任何医疗诊断或治疗建议。文中所涉及的方法因个人体质差异效果不同,请勿自行替代正规医疗。如有不适,请及时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,遵从专业医师指导。

法律常识夫妻财产民事案件婚姻家庭
点赞 分享

文章目录